一、公司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64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365号文批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万股于1996年1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发行价为6.89元/股,募集资金10,3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万元。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铝包钢丝及铝包钢绞线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7,64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6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143万元、流动资产投资1,537万元。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项目流动资产投资1,620万元中包含项目备用金83万元,剩余资金全部作为公司钢绞线生产流动资金使用。 (二)1999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999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99号文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437,572元,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以净资产认购35,367,572元,社会公众股股东以货币资金认购净额57,070,000元。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10月以每股人民币6.71元价格向控股股东新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209,135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新钢公司以钢铁主业资产认购;于2007年11月以每股人民币10元价格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机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恒德赣验字[2007]026号《验资报告》验证,向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共计42,000,000元)后1,958,000,000元于2007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9,390元,公司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710,610元。 2、前次募集资金(向机构投资者募集)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向机构投资者募集)实际投资项目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向机构投资者募集)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现金净额将用于项目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缆索用镀锌钢丝项目、特殊导线扩产项目、油淬火-回火钢丝生产项目及1580mm薄板一期工程项目。由于前次募集资金于2007年11月30日到位,2007年度在剩下的一个月时间内本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 2008年度前次募集资金陆续运用于上述项目,截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出具日(2008年3月17日),募集资金已使用488,763,355元,其中: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投入8,000,000元,1580mm薄板项目投入480,763,355元。 2008年度公司项目实施进度将加快,预计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缆索用镀锌钢丝项目、特殊导线扩产项目、油淬火-回火钢丝生产项目将于2009年3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也将于2009年3月份使用完毕。预计300万吨1580mm薄板项目将于2008年底陆续建成投产,该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公司计划于2008年9月使用完毕。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向机构投资者募集)投资项目尚在建设期间,相关效益尚未能体现。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数额较大的说明 截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出具日(2008年3月17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74.96%,募集资金未使用数额较大,原因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0万吨1580mm薄板工程是公司“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126.55亿,工程已于2007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金20.18亿元,2008年计划投入资金约78亿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07年11月30日到位,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公司在2007年度剩下的一个月时间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计划,2008年是该项目资金投入的密集期,截止2008年3月17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80,763,355元。 (2)公司完成控股股东钢铁主业资产整体上市之后,公司从生产经营金属制品的企业转变为钢铁联合企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致力于将新钢股份(600782,股吧)建设成为船用钢、电工钢和金属制品三大产品精品基地。前次募投项目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缆索用镀锌钢丝项目、特殊导线扩产项目、油淬火-回火钢丝生产项目是公司提高金属制品竞争力,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关键项目。为方便项目投产后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节约未来生产成本,公司调整了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油淬火―回火钢丝生产、特殊导线扩产项目和缆索用热镀锌钢丝项目的施工位置,相应四个项目施工计划均有一定程度的后移。目前,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已开工建设,其它三个项目也按计划顺序逐项启动。预计上述四个项目将于2009年3月前全部建成投产。 (3)2008年年初我国南方遭遇了罕见的冰雪灾害天气,雪灾使南方各省市的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受到破坏,给生产和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面对冰雪灾害天气,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和协调,基本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没有出现大规模停产现象,但冰雪灾害给公司的工程建设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受此影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都有一定程度的延缓,延误了工程的实施进度,影响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雪灾过后各地灾后重建工作迅速展开,各项基础设施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恢复。公司将在本年度加快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扩产项目、缆索用镀锌钢丝项目、特殊导线扩产项目、油淬火-回火钢丝生产项目计划于2009年3月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在2009年3月前使用完毕,对前次募集资金投入1580mm薄板工程项目资金,公司计划于2008年9月前使用完毕。 三、前次发行股票认购资产的运行情况 1、认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新钢公司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209,135股,用于认购新钢公司钢铁主业资产包括“冶炼→轧制→钢铁产品”的全部产供销系统和辅助系统,具体包括分宜矿、烧结厂、球团厂、石灰厂、一铁厂、二铁厂、炼钢厂、中厚板厂、线材厂、薄板厂、棒材厂、焦化厂、第一动力厂、原料部、设备材料部、销售部、生产服务部、运输部、自动化部、检测中心、财务处、机动处、技术中心等生产经营性资产、负债以及新钢公司持有的与钢铁业务相关的全资子公司良矿公司、铁坑公司、运输公司、渣业公司、机制公司、新冶公司、建设公司的股权。上述钢铁主业资产及七家子公司股权以2007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至实际资产交割日实现的损益归新钢公司所有,交割日资产账面价值为4,374,127,919.33元,按资产评估进行调整后的评估价值为6,711,403,295.85元。 2、认购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10月29日出具的[2007]华邦股字第(08-2)号《关于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法律意见书》、2007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新钢公司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新钢公司按《资产认购股份合同》之约定向本公司交付了应当交付的全部资产及股权。 (1)对良矿公司、铁坑公司、运输公司、渣业公司、机制公司、新冶公司、建设公司等七家子公司的股权已经完成了变更手续,依法履行了必备的登记备案手续。 (2)认购资产中房屋、土地使用权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依法履行了必备的变更登记手续。 3、认购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认购资产自交付至本公司起生产经营运转正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钢材产量120.38万吨。累计完成钢材销量122.20万吨。 根据公司编制的模拟盈利预测表报告,假定资产交割日为2007年9月30日,预测2007年度净利润为21,404.28万元,其中,认购资产贡献净利润17,022.16万元,据上表,认购资产实际完成净利润21,080.70万元,认购资产超额完成盈利预测的目标利润。 四、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使用要求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以及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的运行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2008年3月17日,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其报告结论如下:“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文)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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