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39.62%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贵州钢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与集团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805万元。
预计与钢联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00万元。
以当期销售给市场第三方的平均价格为基础,扣除相应的销售费用及运输费用后作为结算价格;或者以销售给市场上第三方的平均价格为基础,向关联方提出报价,如关联方接受该报价,则该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价;或者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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